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荒山村没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

 

  • 留言日期:2021-8-26 对话部门:珲春市农业农村局  留言类型:咨询

     

    留言内容:

    我是英安镇荒山村村民,自荒山村成立以来和原荒山果树场解体后恢复荒山村,我们一直没有签订《二轮承包合同》,没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直接造成了我们村现在村民之间矛盾深化,村集体与村民矛盾深化等种种不良状态。当年市政府借用我们土地引进的林业局建立果树场项目,现果树场解体恢复荒山村,不能把我们村扔下不管了啊。我们享受国家给予的38.75公顷耕力补贴,为什么不给我们办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马上就是3轮承包了,这样一直下去,3轮我们是不是还赶不上,彻底成了“没娘的孩了”。


    珲春市农业农村局已回复:

    英安镇在1996年至1998年期间开展了第二轮农村土地家庭承包合同签订工作。英安镇荒山村1996年划归为珲春市林业局荒山果树场,2005年再次划归英安镇,所以荒山村没有参加开展第二轮土地延包工作。 按照《吉林省2014年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工作方案》第二条规定,坚持确保稳定的原则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颁证试点工作,要在二轮延包土地台账、三十年承包合同、经营权证书等不变的基础上,通过清查、确权、登记、制作相邻关系平面图,明确承包地空间位置、面积和归属,进行确权发证。 英安镇荒山村没有开展二轮承包,农户没有签订承包合同,因此,无法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珲春市农业农村局
    2021/8/27 9:5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