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裕禄式的好干部 原珲春县委书记齐涛(二)

       齐涛一贯反对以权谋私搞特殊化。他任梨树县委书记时,了解到县里有的领导干部让公务员给自家干私活,他禁止了这种现象,带头做到自家的活和事由自家人干。他乘公共汽车,到粮店买粮都和群众一样,排队买票。他在公主岭专区(原称怀德专区,1956年设置1958年撤销)工作时,老伴儿托梨树县商业局长买了15尺当时紧缺的灯芯绒,被他在大会小会批评了数次。1957年,他有个侄子从河北来想求他找工作。他说:“不行,到农村种地可以。”后来,他侄子学木匠去了。他妻弟考大学没考上,求他找工作,他还是说:“到农村种地吧。”他有个老朋友,家里生活困难,带着孙子来求他给孙子找工作。他说:“找工作不行,困难我可以帮一点。”他从家里拿出几十元钱,连同人家带来的礼物——两只鸡,一起给这祖孙二人带回去了。1966年,县里动员知识青年下乡,有关部门为了“照顾”书记,决定齐涛的大女儿不下乡,他说:“不行,别人的孩子都下去,我的孩子更应该带头下去。”就这样把大女儿送下了乡。
       齐涛生活朴素,从不讲究吃喝穿戴。平时总是穿着粗布衣服。来珲春后做了一套料子服,也只在出国访问时穿过两次外,以后再没穿。他对孩子要求很严,老伴儿公出时,他带几个孩子到食堂吃午饭,每人一份“定食”(四两米饭,一碗白菜豆腐汤),孩子们吃饭不准掉饭粒。一次,年小的孩子吃饭时把饭粒掉在桌子上了,服务员要擦,齐涛把孩子掉的饭粒都捡到自己的碗里吃了。服务员见到劝说:“齐书记,掉在桌上的饭别要了吧。”他微笑着说:“农民种地不容易,一粒粮食一滴汗,糟蹋粮食不对呀,这桌子你们每次都擦得挺干净嘛!”
       齐涛干工作认真扎实,从不虚夸。上世纪50年代农业合作化初期,他主张“稳步发展”。1953年,他到梨树县,全县有67个车马公有组,经过整顿保留了19个,把二十多户的大组,改为十几户的小组,稳定了农民的生产情绪,当年农业丰产丰收。他还提出要允许个体经营,给社员放假,让社员上山搞副业。在粮食实行统购统销时,他支持当时公主岭地委书记李树仁的观点,不要“年年购过头粮”,并提出要无条件地在农业合作化中普遍推行“以队自负盈亏”的制度。他认为“大跃进”是虚夸,他对虚夸粮食产量的评论说:“吹牛!哪有那么多的粮食!”他坚持据实上报。在视察深翻地时,他说:“深翻地深度要适宜,过深了不行。”有的地方深翻地,让群众光着膀子干。他说:“穿着衣服也可以干嘛!不要搞形式主义。”由于他认真求实,1961年3月被定为右倾机会主义分子,由地区副专员降为公主岭农业机械化学校第二副校长。当年11月14日,他得到甄别、平反,恢复一切职务。
       齐涛到珲春后,为了建设好中苏朝三国交界的边疆重镇——珲春,改变城乡面貌,首先踏察了山形水势,邀请专家研究制定稻田林网化和荒山绿化的防海风规划,并为建设边疆、巩固边疆组织军民进行联防。由于他工作的过度操劳,身体越来越差,潜伏的癌症开始萌发。可他一心扑在工作上,根本不考虑个人的身体状况,经常是强忍着病痛工作,又经常下乡,药不能按时服,针不能坚持打,致使病情发展到不可医治的程度。直到他那魁梧强壮的体魄已不能支撑,才经医生会诊确认为原发性肝癌、食道癌。1966年10月,在省医院医治无效而逝世。
       齐涛的遗体火化后运回珲春,葬在县城西北山松林中。他生前曾在这里说:“这里多好,能俯瞰整个珲春城和四野平原。”开追悼会时,延边州内各县市代表,县城干部、职工、学校师生,各公社大队干部、农民、群众近万人参加了追悼会,其中大多数农民群众是闻讯后自发前来送葬的,连哈达门公社和平大队的五保户老人闻讯后,也从30多里外赶到墓地。人们在哭泣,在默念齐涛,平凡的形象和不平凡的作为,三年多来给珲春人民留下了难忘的印象,人们惋惜地告别这位不可多得的好书记、老百姓的贴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