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们江新闻网-民生热线
疫情期间哄抬物价

 

  • 留言日期:2022-3-5 对话部门:珲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留言类型:咨询

     

    留言内容:

    延边大学珲春校区二楼食堂内商家将许多水果涨价销售,例如:苹果涨价到八块钱一斤(4个苹果接近25块钱)且个人保持苹果质量与苹果价格不太相符的观点。商家在公共社交平台上直言因疫情进价涨高,所以商品价格抬高。请问这符合疫情期间的相关规定吗?再次声明个人认为苹果质量欠佳,所以与价格不符。


    珲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回复:

    首先,感谢留言网友对市场监管工作的关心,我局接到问题线索后立即开展核查工作。不同品种苹果销售价格不同,进货价格也不同。经调查了解,售价8元/斤的富士苹果,进价为6.5元/斤,另外商家销售黄元帅苹果售价6元/斤,商家未构成哄抬价格行为,消费者可根据自身需求自由选择商店购买商品。疫情期间,我局将密切关注防疫用品药品及重要民生商品价格,加大检查力度,严查串通涨价、哄抬价格、捏造散布涨价信息等价格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市场价格秩序。

    珲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4/15 16: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