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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大缤纷城门市前地摊前辅路设置路障问题

 

  • 留言日期:2020-10-15 对话部门:珲春市公安局  留言类型:投诉

     

    留言内容:

    龙大缤纷城门市前地摊前辅路设置路障,请问是交警部门设立的路障吗?如果是,请问因地摊占用公共停车位,辅路设置路障也不能行驶,请问在大路边临时停靠,可以停靠多长时间不违反交通规则?


    珲春市公安局已回复:

    您好!来信收悉。对于您来信中咨询的情况,现回复如下: 因道路维修设置路障是珲春市路建局负责,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 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但是,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施划的停车泊位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63条规定如下: 第六十三条 机动车在道路上临时停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在设有禁停标志、标线的路段,在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之间设有隔离设施的路段以及人行横道、施工地段,不得停车; (二)交叉路口、铁路道口、急弯路、宽度不足4米的窄路、桥梁、陡坡、隧道以及距离上述地点50米以内的路段,不得停车; (三)公共汽车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者消防队(站)门前以及距离上述地点30米以内的路段,除使用上述设施的以外,不得停车; (四)车辆停稳前不得开车门和上下人员,开关车门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五)路边停车应当紧靠道路右侧,机动车驾驶人不得离车,上下人员或者装卸物品后,立即驶离; (六)城市公共汽车不得在站点以外的路段停车上下乘客。 感谢您对珲春公安工作的关心和支持。2020年8月28日

    珲春市公安局
    2020/8/28 12: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