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传物业管理条例 共建和谐美好家园

       本报讯(记者 宋子琰)日前,珲春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物业管理中心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多措并举,开展《吉林省物业管理条例》宣传,提高群众对物业管理工作的认识,积极构建和谐美好家园。
       自8月1日《条例》实施以来,该中心积极组织指导各街道、社区和物业企业开展学习培训活动,深入研究宣传贯彻《条例》的方法和措施;各物业企业充分利用电子屏、宣传栏、横幅、微信等媒介,积极宣传《条例》中与群众息息相关的重要条款,确保《条例》家喻户晓、业主皆知;向物业企业和相关部门发放以《条例》为主要内容的《百问百答手册》,深入基层开展宣传讲解。同时,对宣传贯彻过程中消极懈怠、宣传不力、不公示相关内容的物业企业进行督导整改,确保《条例》落实到位。
       该中心将继续加大宣传力度,使广大群众理解、支持并积极参与物业服务管理活动,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规范物业服务行为,推动物业管理工作迈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