珲春市公安局交巡警大队开展摩托车及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

       本报讯(记者 李莹)日前,珲春市公安局交巡警大队开展两、三轮摩托车及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整治行动,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
       市公安局交巡警大队针对摩托车及电动自行车的出行特点和规律,加强动态巡逻管控,采取日常管理与集中整治相结合的方式,严查两轮摩托车、三轮摩托车及电动自行车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违法载人、闯红灯、不按规定车道内行驶、无牌无证等违法行为。
       同时,呼吁广大市民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骑乘摩托车及电动自行车要佩戴安全头盔,做到按规定车道行驶、不闯红灯、不逆行、不超速,做到依法文明驾驶,共同维护道路交通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