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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公告

  • 为倡导文明祭祀新风,净化城市市容环境,根据《吉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规定,现就有关事宜通告如下:一、市区范围内的街路、广场、小区等公共场所禁止焚烧冥纸等封建迷信用品。二、广大党员、团员、机关企事
    2021/2/4 10:37:57作者:珲春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 为保障春节及疫情防控期间市场供应及价格稳定,满足居民消费需求,按照省、州工作部署,珲春市政府决定启动平价副食品商店稳价惠民活动,现公告如下:一、活动时间2021年2月6日至2月10日。二、活动地点金夏生活超市、易家
    2021/2/2 10:35:35作者:珲春市发展和改革局
  • 为进一步提升全员核酸检测能力,充分做好极端疫情防控工作,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决定于1月27日在全州范围内开展全员核酸检测应急演练。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延吉市采样地点及时间:公园街道市第12中学(采样
    2021/1/26 10:30:04作者:延边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 针对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为有效防范疫情输入,全力维护社会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规定,按照延边州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部署要求,结合正
    2021/1/26 10:27:35作者:延边州公安局
  • 为切实加强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工作,保障全州人民群众健康和安全,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工作需要,现通告如下:一、从州内口岸进口的冷链食品货物必须进入“集中监管总仓”,逐件进行预防性消毒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待检测合
    2021/1/21 10:24:05
  •  为加强全市消防安全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相关规定,现重新界定2021年度珲春市消防安全重点单位。 请全市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对照《吉林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附件1)认真
    2021/1/18 10:20:31
  • 按照国家新闻出版署《新闻记者证管理办法》、《国家新闻出版署关于做好县级融媒体中心新闻采编人员新闻记者证核发工作的通知》要求,珲春市融媒体中心已对申请换发新版新闻记者证人员的条件进行严格审核,现将我单位拟
    2021/1/12 10:14:35作者:珲春市融媒体中心
  • 各乡(镇)人民政府、近海街办事处、各相关单位:为加强农村分散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水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分散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指南(试行)》等相关法律、政策和技术规范
    2021/1/7 10:09:02作者:珲春市人民政府
  • 为有效改善我市城区大气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吉林省落实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吉政发【2018】15号)等有关法律规
    2021/1/6 10:06:34作者:珲春市人民政府
  • 公示媒体:珲春示范区网公示时间:2020年12月31日至2021年1月6日,共7天公示举报受理部门:珲春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0433—7511747联系地址:珲春市西滨河南街974号 珲春市生态环境
    2020/12/31 10:00:16作者:珲春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