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可落户! 吉林省发布户籍新政

租房可落户! 吉林省发布户籍新政

2020/11/16 9:19:49 作者:杨文奇    来源:图们江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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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杨文奇)记者从珲春市公安局户政大队了解到,日前,吉林省公安厅等部门联合出台《吉林省全面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全面放开放宽城镇落户条件,租房也可落户。

《意见》规定,全面取消城市租房落户对缴纳社保年限限制,非户籍人口只要在居住地城区或建制镇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房居住)即可申请落户。取消投亲落户限制,配偶、子女、父母相互投靠落户城镇的,不受年龄限制,可根据本人意愿办理投亲落户。同时,畅通人才和民营企业职工落户渠道。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国民教育同等学力人员及留学归国人员、技术技能人才不受稳定就业、稳定住所等条件限制,可在工作地、居住地、直系亲属户口所在地城镇申请落户。

民营企业、个体工商户不受纳税额度、缴纳社保年限和经营场所等条件限制,企业经营者和员工可在工作地、居住地城镇申请落户。配偶、子女、父母相互投靠落户城镇的,可根据本人意愿办理投亲落户。

此外,实行农村籍大学生、农村籍退伍军人来去自由的落户政策,农村籍应届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和当年退伍军人以自愿为原则,可直接回原籍落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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