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为珲春开展海洋经济合作发展示范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

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为珲春开展海洋经济合作发展示范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

2020/8/10 10:31:48     来源:图们江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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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支持珲春开展海洋经济合作发展示范的意见》,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助力珲春海洋经济合作发展示范,为我省深度融入“一带一路”,打造开放合作新高地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制定如下意见。

一、深刻认识珲春开展海洋经济合作发展示范的重大意义。珲春开展海洋经济合作发展示范,是省委省政府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东北和吉林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扩大开放作出的重要决策部署,是吉林省贯彻落实推动经济全球化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珲春作为我省融入“一带一路”的重要支点和“冰上丝绸之路”的起点,在我省对外开放格局中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各级法院要深刻把握珲春对外开放合作发展对于推动新时代吉林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司法服务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为打造吉林开放合作新高地提供有力司法支撑。

二、依法保障珲春海洋经济合作发展示范建设制度创新。聚焦珲春打造东北亚区域国际合作高地的战略目标,充分发挥司法审判职能,坚持法治引领,努力探索司法服务保障理念创新、机制创新、方法创新。以贯彻落实省高院《关于服务企业发展进一步优化营商法治环境的十项措施》为重点,探索推进国际商事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积极推动域外法查明机制和东北亚区域国际法律研究基地建设,为建立投资贸易自由化制度体系提供法治保障和司法支撑。

三、强化刑事、行政审判职能,营造安全稳定社会环境。依法严厉打击国际投资、国际贸易、公共秩序等领域刑事犯罪,坚持罪刑法定,严格办案程序,努力为珲春海洋经济合作发展示范建设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认真研判“刑民交叉”问题,准确把握罪与非罪的界限,严格区分经济纠纷与经济犯罪、合法财产与违法所得,坚决防止利用刑事手段干预经济纠纷。聚焦珲春投资、贸易、金融、生态环境、文化安全、人员进出等重点领域,完善外商投资安全审查、反垄断审查、行业管理、用户认证、行为审计等管理措施,并依法提供司法支持,切实维护各类经济主体作为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国内外市场主体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平等享受国家支持政策,依法保护国内外各市场主体的经营自主权。

四、妥善化解金融纠纷,营造健康有序开放的市场环境。依法妥善化解保险、信托、租赁、期货、委托等各类跨境金融纠纷,秉持善意审慎文明的司法理念,依法慎用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对鲜活、冷冻等不易存储的海洋产品及运输工具、企业生产设备要灵活采取“活封”“活扣”等方式,允许企业合理交易和正常使用。严格控制对涉外企业投资人、实际控制人、法定代表人采取人身强制措施。同时,充分发挥司法裁判对市场主体行为的规范和引导作用,促进国内外市场主体树立规则意识、依法规范经营、诚信经营、努力推动形成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五、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不断净化市场竞争环境。加强对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等创新程度高的科技成果的司法保护,通过公正裁判激励科技创新,促进海产品加工企业通过技术进步和科技创新实现产业升级,实现市场主体核心竞争力。强化知名品牌司法保护,严厉打击商标恶意抢注、仿冒等不诚信行为,依法制裁各类不正当竞争行为、袭断经营行为。

六、深入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进一步完善“治+调+审”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积极回应涉外当事人的差异化需求,充分尊重中外当事人对纠纷解决途径的选择权,着力推进商事调解制度创新。组织外国人商会、行业协会、涉外法律服务站等组织和机构参与调解国际商事、投资、知识产权等领域纠纷,支持当事人通过仲裁方式解决纠纷,不断完善诉调对接机制,推动形成调解、仲裁与诉讼有效衔接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为珲春开展海洋经济合作发展示范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

七、推动建立以珲春为重点的延边东北亚区域国际争端解决中心。充分利用珲春的地缘优势,以珲春开展海洋经济合作示范为契机,不断提升珲春“一带一路”建设法学研讨会规格和影响力,推动在延边建立东北亚区域国际法律研究基地,建立珲春海洋经济合作发展示范区人民法庭,依法对与珲春相关的跨境交易、离岸交易等国际商事交易行使司法管辖权,探索建立东北亚区域法律专家人才库,支持仲裁机构在延边扩大开展相关业务,积极引导、鼓励有关当事人协议选择延边或珲春解决民商事纠纷。

八、加强涉外商事纠纷专业化审判团队建设。科学评估珲春海洋经济合作发展示范建设的司法需求,充分发挥珲春法院在解决国际商事纠纷方面所具有的管辖权优势,加强珲春涉外商事纠纷审判团队建设,强化专业培训,注重朝汉双语法官培养,建立涉外审判人才库,充分利用巡回审判等工作机制,强化上级法院对口业务指导工作,特别是加大对疑难复杂和新类型案件的指导力度,探索建立涉外商事典型案件发布机制,鼓励涉外商事审判人员积极参与相关领域国际规则的研讨交流,统一法律适用和裁判尺度,不断提升涉外商事审判专业化能力和水平。

九、加强智慧法院建设,为涉外商事纠纷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诉讼服务。创新智慧法院建设,健全完善两个“一站式”诉讼服务体系,坚持线上线下有机结合,充分利用智慧法院信息化平台,使远程立案、网上质证、网上开庭、在线调解常态化,缩短纠纷解决周期,降低企业诉讼成本,提高审判执行质效,努力营造良好国际争端纠纷解决司法氛围。

十、推进综合调研工作,助力吉林高质量发展。深入调研边境贸易、海洋经济合作发展示范推进过程中的司法需求和突出问题,及时总结经验做法,认真学习借鉴国内法院关于自贸区、经贸合作示范区等司法服务和保障的先进经验,及时分析研判涉外各类相关案件的特点和规律,依法延伸审判职能,积极服务地方党委政府决策,有效预防法律风险,促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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