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管理部门提醒广大购房者:坚决抵制集资、团购、认筹的非法行为

房产管理部门提醒广大购房者:坚决抵制集资、团购、认筹的非法行为

2018/7/6 15:10:50     来源:延吉交通之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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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州住建局联合市房产局在青年广场开展了房地产法规宣传活动,针对百姓购买新建房屋或二手房买卖交易时需要注意的事项,进行集中宣传。


活动中,工作人员向过往群众发放了《商品房购房问答》、《存量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回迁安置房备案制度详解》等宣传资料。现场还设立了咨询台,为市民提供政策法规咨询服务。向市民普及房产交易管理及防范房地产领域非法集资法律法规知识,同时,对大家咨询的热点问题进行耐心解答。


市房产市场管理办公室主任金京律提醒广大购房者:不要购买没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商品房项目,坚决抵制集资、团购、认筹的非法行为,金京律说:“有的开发企业在没有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不允许对外销售的情况下,先期有一个认筹或者是集资,这样的行为吸引百姓,让他们交一些订金或者认筹金,从某个角度来说,有很大隐患,就是没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这是五证不齐全的项目,这样百姓购买以后,后期如果这个项目出现相应的资金链断裂等情况,这个损失就得由百姓来承担了。所以我们向百姓要求,购买颁发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项目。“


市房产交易中心副主任张晓冬介绍说,为帮助购房人在买房前事先了解房产状态,防止一房两卖等情况的发生,我市推出了《存量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制度。为保护回迁户的利益,我市还推出了《回迁安置房备案制度》。张晓冬说:“一般现在开发商在开发新小区的以后,对商品房这块有预售的制度,叫预售商品房合同备案,但对回迁户来讲没有保障措施,所以说近几年开发商可能有这种情况,比如,把回迁户本应自己的房子进行转卖,这样我们开展《回迁安置房备案制度》以后,开发商在申请办理预售许可的时候,我们就将这个小区涵盖的所有的回迁户,把他们信息进行一个登记,这样开发商抛出去这一部分,剩下的房子可以预售。我们对回迁户也是进行权益上的保障。”


州住建局房屋管理中心主任张晶表示,这次宣传活动是全州房地产市场秩序整治系列活动之一,今后还将继续加大房产管理相关政策法规的宣传力度,让更多的群众了解、掌握相关政策法规知识,提高防范风险的意识和能力。张晶说:“州住建局和延吉市房产局联合举行了这次房地产政策法规宣传活动,也是结合了延边州房地产市场秩序整治活动的一个系列活动,目的主要是为了让广大老百姓更加了解房地产方面的相关政策,正在能够让老百姓买到满意放心的房子,能够维护百姓切身的利益。”(记者 张超 报道)


责任编辑:张晓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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