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州将面向全省发放文旅消费券

我州将面向全省发放文旅消费券

2021/9/15 10:19:20 作者:文永鑫    来源:延边日报
进入移动版,体验好

我州将面向全省发放文旅消费券

9月14日,记者从州文广旅局获悉,为扩大内需、释放居民消费潜力,我州将于9月19日启动“98消费节”活动,投入150万元用于发放文旅消费券。

本次活动截止日期为10月31日。期间,将在全省范围内面向省内人员发放延边文旅消费券。省内人员可下载阿里支付宝APP,通过搜索“码上优惠”,点击“延边州文旅消费券”,进入页面后参与抢券。消费券分为景区券、酒店券两种,每个券种设置不同面值,景区券为15元和30元,酒店券为30元和60元,发放时间为9月19日10点。共发放消费券4.35万张,其中景区券2.2万张(15元券1万张,30元券1.2万张)、酒店券2.15万张(30元券1万张,60元券1.15万张),发完为止。 参加活动相关企业为全州范围内筛选出的部分4A级以上景区、酒店(3星级以上、规上企业),具体名单将于活动开始后公布。

据悉,本次消费券为满减券,单笔交易限用一张。景区券单笔交易金额满40元减15元、满80元减30元;酒店券单笔交易金额满150元减30元、满300元减60元。获得的消费券将直接存至消费者支付宝账号中,线下消费满足消费券使用金额部分,消费券自动生效进行抵扣。消费券不能用于个人转账。消费券不找零,不可重复使用。消费券有效期为自领取之日起30天内有效,逾期作废。 


责任编辑:杨文奇
更多精彩内容请关注
			图们江新闻网
			官方微信
			
			珲春融媒
			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