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宋子琰)近年来,珲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积极落实经营者主体责任,推动消费维权社会共治,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
为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2018年以来,该局积极开展“放心消费示范店”创建工作。截至2020年,共培育并申报成功“放心消费示范店”92家。其中,县区级86家、市州级6家。
为深入推进“放心消费在吉林”创建工程,今年,该局在充分研究和征求商户意见的基础上,确定吉林省邱健安康医药有限公司安康大药房一店、六店两家“放心消费示范店”为珲春市首批“信易消费单位”。凡是获得“珲春好人”“延边好人”“吉林好人”“先进个人”“优秀志愿者”“援鄂医疗人员”“优秀企业家”“各级劳动模范”等荣誉的珲春籍消费者,到这两家店消费时,可获得相应的优惠或赠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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