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延边州委 延边州人民政府 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

中共延边州委 延边州人民政府 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

2021/4/21 10:36:01     来源:延边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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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延边州委 延边州人民政府
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

                                      (2021年4月19日)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中发〔2020〕30号)、《中共吉林省委、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吉发〔2021〕6号)精神,结合延边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吉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共同富裕方向,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放在突出位置,建立农村低收入人口和欠发达地区帮扶机制,健全乡村振兴领导体制和工作体系,加快推进脱贫地区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等“五大振兴”,为延边全面开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征程提供有力支撑。


(二)主要原则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州县乡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各级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作用,落实州县乡村四级书记抓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责任。总结脱贫攻坚经验,发挥脱贫攻坚体制机制作用。


——坚持有序调整、平稳过渡。过渡期内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上下更大功夫、想更多办法、给予更多后续帮扶支持,对脱贫县(市)、脱贫村、脱贫人口扶上马送一程,确保脱贫群众不返贫。在主要帮扶政策保持总体稳定的基础上,分类优化调整,合理把握调整节奏、力度和时限,增强脱贫稳定性。


——坚持群众主体、激发内生动力。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围绕“志智双扶”,发扬农民首创精神,尊重农民意愿,防止政策养懒汉和泛福利化倾向,发挥奋进致富典型示范引领作用,激励有劳动能力的低收入人口勤劳致富。


责任编辑:赵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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