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权人珲春兴阳水产有限公司于2014年9月28日和2014年11月26日分别申请登记的位于合作区14号小区房权证合字第140006号:建筑面积:8736.47㎡;房权证合字第140014号:建筑面积:3446.90㎡。现根据珲合住建发(2020)77号文件和珲春兴阳水产有限公司撤销该房屋所有权证的申请。现决定撤销该两栋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公告期限为15个工作日。公告期满无异议,珲春边境经济合作区房屋产权管理中心直接对两项房屋产权进行注销登记。
特此公告
珲春边境经济合作区房屋产权管理中心
2020年11月26日
责任编辑:鞠艳红